时间:2025-09-08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返回列表绿阳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属地块围挡修缮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阳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属地块围挡修缮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工期要求:两年(分批进场多次维修,每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组织维修,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4、招标范围及要求:绿阳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属地块围挡修缮施工项目,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施工。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规模:项目造价约18.16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绿阳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投标时,项目组成员提供不少于3人。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5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建议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现金、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现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保险保单或保险保函、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 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c、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d、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e、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退还(无息)。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请申请人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 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6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15605101196。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单位: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623896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605101196